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

基层是最前沿阵地,基层工作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,基层干部是工作的最终落实者。要做好基层工作,业务水平、工作能力少不了,责任与担当更是尤为重要。

扛起“对党忠诚”的责任,展现“一心向党”的担当。对党忠诚是基层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魂,魂固方能神聚。面对纷繁复杂的内外环境,摆在基层党员干部面前的挑战与诱惑急剧增加,新时代的基层党员干部,要经常在思想上、工作上、生活上查一查自身在对党忠诚方面是否存在不足,问一问自身对党是否存在言行不一致的情况,省一省自己在面对诱惑时是否存在思想大意的情况。认真查找短板与不足,从中吸取经验教训,不断加强党性修养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真正把对党忠诚牢记在心中、落实在行动上。

扛起“人民至上”的责任,展现“一心为民”的担当。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所做的工作大部分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更多地体现在为群众服务、为百姓办事上,能否真正的服务好群众,是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欢迎不欢迎、支持不支持、满意不满意的关键所在。群众衡量一个党员干部的能力与否,最重要的是看这个党员干部有没有责任感和担当精神。因此,基层党员干部,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不动摇,时刻把人民装在心里,发自内心地热爱人民、设身处地地想民所想、一心一意地造福人民。在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时,应多一分耐心、多一分热情,时刻着眼于群众的得失,从细微之处着手,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多办事,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
扛起“为党尽职”的责任,展现“一心为公”的担当。一滴水只有放在大海里才不会干涸,一个人只有把自己与国家、民族、人民联系起来,将自己的进步与国家、民族的发展、人民的幸福指数联系起来,将个人追求、个人目标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中,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。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和利益观,不为名利所累,不为物欲所惑,不为人情所扰,一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,两袖清风方能正气凛然,真正的认识到权利是民所赋,就一定要为民所用。

时代呼唤担当,使命催人奋进。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发展的“领路人”和群众的“贴心人”,要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历史担当,在基层这片广阔的天地中,扎根奉献、担当作为,用青春和汗水浇灌基层之花,以奋斗之姿书写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人民的基层华章。(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文北街道办事处 李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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